北京市建委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经审查后作出明确答复。
市建委承诺,在10个工作日内,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开发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提出会审意见;在7个工作日内,对经综合验收符合条件的开发建设项目,签发批复文件;在15个工作日内,对资料齐备,申办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证的,经审查合格后,作出明确答复。
针对公开评价的反馈意见,市建委及时提出了17条整改措施,包括继续加强“一站式”办公,重大事项集体决策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、切实开放设计市场、进一步改进机关服务质量等等。市建委承诺,完善市建设信息中心,及时在网上公布全市建设信息,对涉及建设事业发展大局和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,采取公开方式征求专家和市民意见,对应让市民知晓的重大政务信息,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。